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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15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开放管理暂行规定》和《关于公布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开放计划的通知》的精神和具体要求,学校近期组织了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开放项目的申报、评审、报名工作。现将符合开放要求的项目安排予以公布。

请各实验室开放项目的负责单位根据《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开放安排一览表》(附件1)做好实验室开放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工作,实验室工作人员要根据实验室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耗材及实验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实验素质和技能、创造性科学思维方法、严谨治学态度的培养,保证项目完成质量;实验室开放时,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记录。

联系人:张伟莹    联系电话:86172408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年秋季学期实验室开放安排一览表》

长春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2023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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