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学籍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09  浏览次数:[]


 

根据吉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及《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级新生学籍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一)工作时间

109-16日。

(二)工作对象

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

(三)工作内容

1.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各学院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要对新生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核对,对审查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2.严格入学资格复核。新生入学后,各学院须对新生报名资格、身心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一人复查、一人审核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艺术体育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对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3.严格录取资格复查。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未按规定公示有关资格身份的新生、未经省级招生部门办理录取手续的新生以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并不予学籍电子注册。

(四)工作程序

1.认真核对每位新生入学报到时所提供的各项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户籍迁移证明、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与新生纸质档案、新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核查,并严格核查学校下发的新生名册信息与新生本人所持证件信息是否一致,重点核查内容包括:

1)录取通知书上考生姓名是否有涂改或其它异样迹象;

2)高考准考证与身份证上相关信息是否一致;

3)新生证件信息与档案信息是否一致。

2.对入学新生资格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1)录取通知书所印考生照片、新生本人、身份证照片进行两两对照;

2)新生档案中高考报名、体检及党团关系等材料与新生本人逐一核对。

3.对新生名册信息(点对点发送各学院)、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以及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的前置学历资格等内容进行复查。

4.比对新生名册信息里“投档成绩”大于“成绩”的学生即为高考加分学生,要核查纸质版加分资格材料,如无佐证材料,通过询问学生本人等方式确认加分依据及来源。

5.各学院须统一填写《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附学生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详见附件1),不得由学生个人填写,完成后由学生本人核对并确认签字。

6.各学院根据复查情况,填写《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情况明细表》(详见附件23),并形成复查总结报告,于1016日前将附件123及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总结报告纸质版报送教务处,附件23和总结报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xyx_ccucm@163.com

二、学生学籍档案资料管理

根据《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各 学院须在新生入学后完成学生学籍档案归档工作,主要包含入学登记表、学籍卡片等内容,并将学生初、高中档案、普通高校考生登记表、入学登记表等装入学生档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学生档案归档检查

各学院由专人负责统一汇总、整理学生档案后移交档案馆。 招收入学的本()科学生档案材料,一般应包括高中学籍卡、高中毕业生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志愿表、新生入学登记表、入团(入党)申请书及志愿书等材料,材料不全的,可询问学生本人,并做好相应登记工作。

(二)填报新生入学登记表

各学院须组织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填报《新生入学登记表》(详见附件4),要求工整打印、学生本人签字、粘贴学生本人近期蓝底免冠照片,10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盖章后存入学生档案。

(三)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信息和建立学生学籍卡片

各学院须组织2023级新生在1013日前登录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主要完善教务管理系统中学生信息模块的个人信息、简历信息、家庭信息三栏内容。其中个人信息部分包括基本信息、过往信息、联系方式及其他信息,联系方式中家庭住址应为现居住地的详细地址;简历信息包括小学到高中;家庭信息中须将父亲、母亲信息填全,所填信息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具体操作流程参考《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指南》(详见附件5)。

各学院须组织学生认真完成学籍信息的填报工作,本次填报 后不允许更改,学生完善系统信息后,各学院可登陆教务管理生成学籍卡片,操作流程详见附件6。学籍卡片一式两份于10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务处盖章,学籍卡片由学校留存。新生入学登记表签字盖章后由学院存入学生档案。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新生学籍相关工作,认真研读《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长春中医药大学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等文件内容,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二)精心组织。本次学籍工作对象为2023级全日制本专科新生,各学院须安排专人负责,并于109日前填报《2023级新生学籍相关工作负责人汇总表》(详见附件7),报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联系人:徐岩,联系电话:86172407

(三)按时完成。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新生学籍相关工作,相关资料应存档并妥善保管并按时完成。

 

附件:1.长春中医药大学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表

2.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汇总表

     3.2023级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存疑情况明细表

                  4.新生入学登记表

     5.教务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操作指南

     6.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学籍卡片操作指南

     7.2023级新生学籍相关工作负责人汇总表

     8.国家及地方专项计划

 

       教务处              学生工作处

                                                    2023109

 

  • 附件【附件.zip】已下载

关闭

版权所有:长春中医药大学医药信息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地址: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博硕路1035号  

邮编:130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