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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我校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27  浏览次数:[]

 

各单位及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应用研究型人才培养质量,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做好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筹备工作,学校决定启动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育目的

围绕我校“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一流应用研究型中医药大学”的建设目标,深入挖掘教育教学中的特色与优势,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遴选基础扎实、特色鲜明、实用性强的成果,通过有针对性地重点扶持,形成一批标志性、高水平的教育教学改革成果。

二、培育范围

成果应紧密结合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热点及学校推进的重点工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和教学管理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在坚持立德树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等方面的成果。

2.转变教育思想观念、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进教学内容方法、强化实践育人环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推动教学管理机制改革、加强教学质量保障、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医教协同或产教融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4.在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探索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等方面的成果。

5.往届已经获奖的校、省、国家级成果,在研究与实践中继续深化和拓展,并取得重大突破和创新的项目。

三、培育项目要求及条件

1.成果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及教学实践。

2.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能够组建和带领团队协作攻关。

3.各单位梳理近年来的本科教学工作,找准教学成果奖培育建设的着力点,提出创新性强、特色明显、预期效果好,代表本单位人才培养工作特色,能对学校、全省乃至全国高校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项目,名额不限。

4.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单位整合成果,联合申报。

四、培育程序

1.请各单位及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内容,全面整合、总结、凝练多年来在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填写《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报送至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

3.学校将对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在经费、课题立项等给予倾斜,聘请专家对项目进行定期指导与培育,力争打造一批标志性的、高水平的教学成果,为冲击国家级、省级教学成果奖奠定基础。

五、材料报送

1.申报项目经所在学院、部门提交,不接受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电子版(主持人姓名命名)同时发送。

2.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4115日。

联系人:李敬超,李姗姗;电话:18686438867,18686684965; 邮箱:czdgj2017@163.com

 

 

附件:

1.《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请书》

2.《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汇总表》

 

高等教育研究中心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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